中共福建帮的对我进行脑控•对刁爱青案的分析
2016/9/12
中共福建帮的对我进行脑控,说我工作的事我妈如何有权力决定一切。我妈当然多少有一点能力揪着你中共,主要是我亲爹宫浩被你们谋杀了,这事被我妈揪着,才有点能力揪着你们中共吧。这毕竟是中共杀人的把柄落在我妈手里。
知道我妈过去活着的时候对我说过什么话?她说啊,这么停工作不能停太长,一定得尽快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可我从1991年停工作到现在。因为我妈的意思是说,从共产党的角度说,不工作拿工资是不对的,所以得尽快落实具体单位,否则很被动,是要被人做文章的。因为当时停工作停在那里,估计敌对方就一直说我没上班拿工资。
脑控,还真有这么回事的。
我妈情敌宫浩老婆帮的都有本事把习近平捧上去当皇上了,你们看看他们的势力有多大。这样的势力,我妈的跟这些人相比,能同日而语吗?!
宫老婆的靠山是福建高级法院副院长,我妈的靠山是福州中级法院的宫浩,结果宫浩被官方说是在1986年农历四月去世了,在我1985年进了闽大法律班(闽大跟中院全办的)之后。宫能做到这个份上,估计跟他结婚的这个老婆都有关系的。人家有本事行贿啊,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百度一下赖昌星都如何用性的视频去控制那个当官的!我妈对检察长行贿个一担多的柑桔就被宫浩老婆帮的一直说了。这个中国,没资格行贿的人还有前途?而我们终究认为法律是应当得到尊重的。
所以朱榕基只能当一任,毕竟他当时动了赖昌星。赖昌星是谁啊?关键他的背后是谁?估计是江泽民支持赖昌星的。李平律师是上海人,这里面的关系不清楚,谁起了主要的作用。还有就是梅正回江苏了,黄巧明话里话外的意思是说梅正的靠山很厉害啊。梅正回了江苏之后,才有了刁爱青的事,我真怀疑中共故意搞这个案件,可能是以梅正的名义,说她睡上了上海的哪个高官?----最高也最不过江泽民吧----以梅正的名义搞出这样可怕的案件可能是为了威胁我,就是白色恐怖呗。因为梅正是我和我妈的仇人。
想想刁爱青的案件,黄浦江就在不远,杀人犯却故意不投进江里,却要投到垃圾筒里。据网上网友说,刁爱青这案件很神秘啊,每年每到一定的时候天涯上就有人又重提这个案件。这一切给我的印象就是,似乎是故意这么做,仅仅是为了制造恐怖气氛。可能让我们觉得多可怕,就不敢提宫浩等人谋杀的事了。
而黄巧明也被他们弄死了,估计知道得太多了。前些人在2012吧就有人说梅正也是得了癌症死了,在51岁的时候。如果真如此,估计也是被弄死的,毕竟也是知道太多了;当然也可能是表面上说这个人死了,却让她去另一个地方生活。
而他们就是要一直控制我,要把我控制回福建,然后怎么处理就由着他们了。我呆在北京他们害怕啊,毕竟这是鱼龙混杂的地方,还有美国大使馆什么的,还担心我随时出国。
你们不是自己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怀疑是你们杀的刁青爱有错吗?
你们不是自己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怀疑是你们杀的刁青爱有错吗?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
1989年6月在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1989年11月在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上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1990年3月在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1997年9月在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出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1998年3月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2002年11月在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上出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2003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职务。
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接受江泽民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刁爱青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平凡的人去了南京,那就更平凡了。长得也跟路人一样,情杀也不太可能。财杀也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平凡的人最大可能就是作为一种工具吧,连死也是作为一种工具。
http://tieba.baidu.com/p/4764748737 《那些人疯了?》。这种说法估计装成刁有仇人?平凡的人即使有仇人,那种仇人起的作用也不太大;即使敢杀人,估计警方也早破案了。打完这一段落,我吸到了一种味道,让我想起小的时候时常闻到这种味道----好遥远的一种感觉----我小的时候认为这是一种死亡的味道,好遥远的记忆,不管怎么说我终究一时记起这是小时候的“死亡味道”。为什么我小的时候认为这是死亡味道?我也忘了为什么。
http://tieba.baidu.com/p/4764748737 《那些人疯了?》。这种说法估计装成刁有仇人?平凡的人即使有仇人,那种仇人起的作用也不太大;即使敢杀人,估计警方也早破案了。打完这一段落,我吸到了一种味道,让我想起小的时候时常闻到这种味道----好遥远的一种感觉----我小的时候认为这是一种死亡的味道,好遥远的记忆,不管怎么说我终究一时记起这是小时候的“死亡味道”。为什么我小的时候认为这是死亡味道?我也忘了为什么。
就是不知为什么一瞬间突然记起来小时候的这种味道是死亡味道,想具体再回忆,却想不起什么了;但这一瞬间的记忆被现在我的捕捉到了,固定下来了,即使找不到更多的联系。
案件一直查不出来,一般就是可能是官方的人做的,或在官方有极大的保护伞,在已经有DNA的鉴定技术之后。所以就得看现在是谁在当政了。
因为咱们这种人完全没有靠山,只能通过揭露敌对方的犯罪行为,来为自己寻找一条出路。
刁爱青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1985年我是闽江职业大学(现为闽江学院)法律专业的学生。这里面找到类同点了吗?成人教育学院估计跟闽大一样的,都不是正规的大学?分数都是在正规大学录取线以下的?
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pXL6fVeuMycRZcExqyES8A6SZuOj38fFBEP6neXhqaIGojQFDXTtTFoXJAtsszy7iHcqw1punQjKDo5dxKi3VS4GM5c5K1HV87RKmxN8B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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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没有?“函授站”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确实不是正规的大学,跟闽江职业大学是一样的。
http://bbs.tiexue.net/post2_5982966_1.html
http://bbs.tiexue.net/post2_5982966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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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乎寻常的抛尸和碎尸
尸体被切割成2000多片,而且码放整齐,四肢和头颅都被煮过。
可以说,光是这一点,就算训练有素的法医,一般也没有这个胆量去完成。
根据一般估计,这一系列过程,至少需要10个小时以上的不断处理。
这个处理的过程,可以看出凶手是一个心理明显变态的人,而且很可能有屠宰,烹饪,医学,警察或者军方的背景。换句话说,他有过处理尸体或者动物尸体的经验和心理承受力。而且就一般来说,有这种心理承受力的人,除非医学专业的人物,年纪不可能太年轻,至少在30岁以上。
普通的人,就算有胆量这样去做,也很难做成这样。
而结合之前的分析来看,屠夫,烹饪这种身份不太符合骗取小女生信任的形象,那么医生,警察和军方的身份都有可能。
医生的形象最为合适,警察也容易受到别人的信任,军人往往很有男子气质,也符合女性的审美观。但南大附近没有军营,南京市区也几乎没有军营。如果是军人的话,就很有可能是大学里面的国防生或者委培的其他学员,而并非普通军人。
至于抛尸,可以看到基本全部在市中心,只有一处在远离城市的郊区龙王山。
有很多人认为在市中心抛尸不符合常理,正常的碎尸案件都是往郊区,农村这种偏移地方扔尸体,从没有人扔在市中心。
有人认为这个犯罪分子在挑战社会,所以扔在闹市区,不过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这个犯罪分子有可能不是独居,他本来是想将尸体扔到龙王山这样的郊区,但由于没有交通工具,过南京长江大桥又只能坐公交车或者长距离骑自行车(无论以上哪一种,一次带太多尸块会被人怀疑,长江大桥上有武警巡逻),所以只能分几次去扔。
在第一次扔到郊区龙王山以后,凶手本来还想继续郊区去扔,没想到突然有室友,亲友近期要来居住或者访问,或者凶手因为其他愿意急于离开南京住所。留下的两大袋尸块,如果放在家中,恐怕连瞎子都会发现(当年南京居民住房水平一般,尤其南大附近的房子多为小户型)
凶手为了不被别人发现,实在没有没有办法,只得就近扔在家附近。
而他因为没有汽车(1996年南京城中除了官员和生意人以外,有私人汽车的人不多),只能骑着自行车扔,所以扔在了华侨路和水佐岗,两个地方相聚不到10公里。
由此,我们也可以判断,这个凶手的经济情况一般,并非什么大富大贵之流。
通说凶手抛尸用的几个包,式样老旧,有的还是当年知青上山下乡用的东西,也可以认为这个凶手并没有什么钱。
网上怀疑是什么高干子弟犯罪,什么高级军官犯罪,都没有什么根据。
因为如果将尸体全部扔到郊区或者长江中,恐怕很长时间都不会被人发现。等到发现以后,也很难确定身份,这个刁可能到今天也只是一个失踪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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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扔到长江里?我认为是故意的,是为了制造恐怖气氛。看问题不应当钻牛角尖,应当从总体上或大局上看。
这凶手好象是政法部门的人,或是跟政法部门的人有关系的人,所以才能把尸体处理得这么到位,以致于把尸体抛在闹市,大家也没什么办法。想想,如果一个人偶然杀死他人,如何在几天时间里就具备了非常充分的反刑侦的知识?我这个学法律的人,如果没看这个案件,也根本不知道原来这个案件留下的犯罪证据是如此地少啊,那么如何犯罪并破坏证据?就是这么蒸煮并切割这么细就能达到毁灭证据的效果?
“2008
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社区出现了一篇署名‘黑弥撒’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我认为黑弥撒不是凶手,但可能是跟凶手是同一伙或同一派系的人。他发贴自然是奉上面领导的指示,来制造这个可怕的气氛。毕竟2007年夏天之后我才开始在网吧上网,可能福建帮的认为不会太久我就可能买个电脑了。我在2008年秋天买了电脑。毕竟我在银行里有多少钱,福建帮的宫老婆都是了如指掌的。反正我长期被他们监控着,他们要预期我不久将来要做什么事也不是太难的。所以他们认为让我知道这个案件的时候差不多到了,于是就叫个黑弥撒年轻人发这样的贴来制造轰动效应。http://bbs.tiexue.net/post2_5982966_1.html
这个贴里说了,“但据凤凰网转述南京当地媒体,称警方曾接触过“黑弥撒”。黑弥撒的父亲是一名警察,黑本人1982年出生,南京人,法学专业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一家银行供职。警方的结论认为黑弥撒发帖并无恶意,对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观猜测。”看到没有?确实此人跟政法部门是有关的。
1993年宫老婆派来何文开对我始乱终弃之后,1994年我就给他律师写过一封信,之后就一直给他及福州中级法院写骂信了,把信的内容都写到封面上了;后来我就只给中级法院写骂的信,把“宫浩”什么的都写在信封封面上。写了好几年啊,一直到我离开福建去了北京。这对我敌人来说当然是相当震惊的一件事。所以可能敌人认为对我进行威胁是应当的。那以什么人我名义威胁最好呢?只有以梅正的名义那是最好的了,而梅正是江苏人,她大约在1990年至1995年之间就调回江苏了,这是黄巧明告诉我的。梅正估计是1961年出生的。
http://bbs.tiexue.net/post2_5982966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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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红轩主人
恰在网络争议渐次消沉之际,7月4日,一个名叫悼红轩主人的网友从一个山东小城出发,乘坐七个多小时的汽车奔赴南京和姜堰,他此行的目的是寻找刁爱青的父母并自费调查此案。
对这位来自网络的不速之客,还在柴油机配件厂上班的刁广明并无戒心,他满怀热忱地和其聊起此案,但随后出现的刁爱青的姐夫却怀疑起悼红轩主人的身份。
姜堰警方很快将悼带走,悼在姜堰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耗费了意料之外的一下午时间。
在此期间他被查验身份证和家庭情况,采集了掌纹和血样,警方还不厌其烦地上网搜索了他的网名,留下询问笔录。
悼毫不掩饰他对此番遭际的郁闷,“一个普通的公民,去见一个受害人家属,随便聊聊天,凭什么要被审讯?比如我居住附近的人被害了,我去询问,难道不行吗?”
在城中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农村孩子考上大学不容易,刁爱青是一个守规矩的小女孩,重提此事可能会对受害人家属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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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红轩主人可能是宫浩派去的人?也许宫浩真的如他们所说的在1986年谎称去世了,从福州逃回山东了?南京警方的当然很害怕这样的事了,但因为对方也是有背景的人,也拿他没办法。宫浩派的做这样的举动,可能是表达了他们的意向吧。
把这作品发表在收获刊物,可能是希望我有一天能看到?长期以来我毕竟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也会不时地买些杂志或刊物看;毕竟当时电脑顶贵的,我不可能上网。这《纪念物》会不会是李平律师所写的?却以王大进的名义发表;李平律师毕竟是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
当然刁爱青这个案件也许就是一个假的案件,纯粹只是为了宣传恐怖,什么尸体被切两千多块,尸体中发现人的三根手指,也许那两千块的肉是猪肉呢?手指也只是谎称呢?也许发现案件的人也是相关的人安排他或她如此表演,在警方里也有他们的人,全诈称出人命案了,其实刁爱青还活着,他们当时是让刁爱青去了另一个地方以其他的身份活着。
http://bbs.tiexue.net/post2_5982966_1.html “另有网民指案发后一位叫王大进的作家曾在1998年的收获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纪念物》的中篇小说,小说里写到的碎尸案与刁爱青案极其相似。悼红轩主人本人则在其博客中描述一个作家身份的凶手强奸了崇拜他的刁爱青并将其残忍碎尸的过程。这篇博文甚至指出,王大进很可能就是知情人。王大进案发当时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他本人承认是借此案为灵感创作小说。”
但百度刁爱青的资料,又认为这是假死似乎是不可能的。
把这作品发表在收获刊物,可能是希望我有一天能看到?长期以来我毕竟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也会不时地买些杂志或刊物看;毕竟当时电脑顶贵的,我不可能上网。这《纪念物》会不会是李平律师所写的?却以王大进的名义发表;李平律师毕竟是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
难道1987年临毕业前我在中级法院我们宿舍的楼下某处把几个不要的玻璃瓶子砸碎(因为我后来知道李平不是刘平山同学),他们就要搞出刁爱青的案件来威胁我?
刚才出门了,回来的路上中共又给我安排几对一般高或女高男矮的丑男女走来。在我周围,似乎女人都是多得嫁不出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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